依据公司党委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工作方案,现就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程序及要求规定如下:
1.公司党委对各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的考核实行每学期末听取1次党支部书记述职、查阅党支部活动过程资料及党支部建设成果,然后评议党支部学期工作、得出党支部书记考核等次的方式。
2.党支部书记述职是指:每学期末,党支部书记在公司党委召开的党支部建设工作汇报、交流专题会议上,依据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个人的书面工作总结,以口述结合PPT说明的方式,向公司党委汇报学期及年度党支部书记抓支部活动、开展“三基”建设的整体情况的一种工作方式。
3.党支部书记述职的内容主要有:贯彻实施公司党委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总体思路与重点、每学期活动计划、具体工作举措、重点教育与实践活动、突出成效、过程性材料、经验教训、工作反思、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思路与措施等10个方面。
4.党支部书记述职中的有关重点: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(包括政治理论学习、“一课三会”、完成公司党委安排的阶段性任务、特色活动与效果等)齐全;重点活动的设计与实施详细;显现出的建设成效(服务中心工作或员工成长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、突出事迹等)突出;过程性资料(党支部工作记录本、活动照片或视频、心得体会或征文、获奖证书等)完整;工作经验总结和问题不足反思到位和具有针对性、可行性。
5.党支部书记只有获得合格及以上考核等次结果后,方可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享受党支部书记工作津贴。
2017年11月2日